为进一步进步城区路途交互与通行运转功率,缓解交通拥堵,削减机动车噪声和尾气污染,万州区人民政府采纳购买服务方法对往复通行G42沪蓉高速(高粱收费站至万州收费站)且契合本布告规则的重型、中型载货轿车予以免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等法令和法规相关规则,结合万州路途运转实践,决议对通行城区路途的重型、中型载货轿车通行办理办法来优化,现将有关事宜布告如下:
南滨大路(长江二桥桥下至光电园路口)、江南大路、南山路、翠屏大路、长江二桥。
上海大路(长回路至百安大路)、安居路、安顺路、安庆路、安定路、扁寨路(G211国道至百安花园转盘下行方向)、长星一路、五桥立交。
北滨大路一段、北滨大路二段(南津新街翠湖澜郡路口至万棉厂立交)、沙龙路(山湾街交叉口至金九路交叉口)、白岩路、山湾街、石峰路、主力路、清泉路、科园路、万顺路。
北滨大路三段、北山大路、都历路、万开大路、黑龙江路、天城大路、名亨路、杜家花园路、天子路(天子路488号天然生成别院岔路口至万州大桥方向)、万州大桥、天然生成别院小区路、君宅路、凤仙路(滨湖支路至天子路)、滨湖路、取胜寨路、声明大路(声明北路至天子路)、高铁大路(高铁立交至滩灯河大桥)、石宝路、附护路。
被禁限行重型、中型载货轿车可经G42沪蓉高速高粱收费站(高梁镇)至万州收费站(青杠塝)往复通行。
重型、中型载货轿车运用ETC在万州站与高粱站点对点上下高速公路通行的,免收通行费;运用ETC从高速公路在万州站、顶峰站、小周站、天城站、高粱站下道后,2小时之内再经高粱站或万州站上高速公路点对点通行的,不予免费;未运用ETC的,不予免费。
高粱收费站和万州收费站因恶劣气候、交通事故、称重设备毛病等景象采纳暂时交通管制时长超越2小时,经公安交通办理部门指引,重型、中型载货轿车可暂时改经南滨大路、长江二桥、都历山地道或北滨大路一段、二段通行。
装卸地(作业地)在禁限行区内的重型、中型载货轿车,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服务窗口申领暂时通行证通行。
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厢式及中型封闭式载货轿车、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不受本布告禁限行约束。
请严厉依照路途交互与通行信号指示通行,若有违背,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分。
本布告触及通行费和ETC事项由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解说,触及生态环保事项由万州区生态环境局解说,其他事项由万州区公安局解说。
本布告自2025年4月1日零时起试行,自2025年4月15日零时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