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化工原理归纳试验设备(包括精馏、归纳流体、枯燥、萃取、微通道反响试验设备、智能管控体系、智能评分体系等),应满意以下要求:(1)满意人工智能赋能化工原理试验及化工原理教育的需求,能完结对试验室环境、人员、设备等的安全智能管控,完结试验预习的查看和试验进程的监控等;(2)满意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化工试验大赛总决赛对试验设备、才智评分和智能管控的需求。(3)满意萃取、微通道反响、枯燥等专业试验的需求。
合同实行期限:在合同签定后(120)天内完结供货、装置和调试并交给用户单位运用
本项目归于全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的项目,供货商供给的货品(指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明的货品)须悉数由中小企业出产且运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该中小企业须契合本项目收购标的对应职业的方针区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契合中小企业区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含契合中小企业区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供货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局)为断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货商供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局)为断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货商供给由省级以上监狱办理局、戒毒办理局(含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归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然不予认定。
3.本项意图特定资历要求:(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的条件,供给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供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安排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挂号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供给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还有规则的,则从其规则。(分公司投标,须获得具有法人资历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供给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用,法令和法规或许职业还有规则的在外)②具有十分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准则:供给依照投标文件的格局签署盖章的《资历声明函》。③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供给依照投标文件的格局签署盖章的《资历声明函》。④具有实行合同所有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供给依照投标文件的格局签署盖章的《资历声明函》。⑤参加收购活动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没有严峻违法记载:供给依照投标文件的格局签署盖章的《资历声明函》。严峻违法记载,是指投标人因违法运营遭到刑事处分或许责令停产歇业、撤消许可证或许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分。(依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则相关范畴“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则 。)(2)信誉记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誉我国”网站(“失期被履行人或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或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不处于“我国政府收购网”(“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信息记载”中的制止参加政府收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誉记载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誉记载。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誉记载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誉记载。(以投标署理组织于评标当天在“信誉我国”网站()及“我国政府收购网”()查询成果为准,如相关失期记载已失效,投标人需供给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一定要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络的不同供货商,不得一起参加本收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供给全体规划、标准编制或许项目办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供给依照投标文件的格局签署盖章的《资历声明函》)。(4)投标人应当具有的其他资历条件:无。(5)投标人已按投标公告及投标文件的规则获取了投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备选计划。
投标人带着《获取项目文件挂号表》加盖公司公章到署理组织所在地获取投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投标文件前可拜访我司网站:,在右侧“材料下载”栏下载填写《获取项目文件挂号表》,并确保以上信息实在牢靠,如因填写信息过错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丢失由填表者承当。)
请投标人将《获取项目文件挂号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件()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络人、联络方式、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概况导致获取投标文件不成功,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当。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络我司(、、、)。
(2)履行的政府收购方针:《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开展办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收购支撑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工作政府收购方针的告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国家开展变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履行机制的告诉》(财库〔2019〕9号)、《关于树立政府强制收购节能产品准则的告诉》(〔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收购品目清单的告诉》(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品目清单的告诉》(财库〔2019〕18号)、《关于运用政府收购方针支撑村庄工业复兴的告诉》(财库〔2021〕19号)等。